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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水砂罚决字【2020】11号对违反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的处罚

来源: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      时间:2020-09-30

 

事项名称:对违反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的处罚
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

黄水砂罚决字【202011

处罚名称

收购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河道砂石案

处罚类型

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

处罚类型(补充)

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

处罚事由

经查明,振良666船主余正家,利用该船于2020年82419时左右在黄冈蕲州4号浮标水域收购巨龙13068运输船上的江砂,2345分左右,我局水政执法人员在河口砂站码头将该船查获,余正家向执法人员提供砂石来源凭证,经核实该砂石来源凭证为无效凭证。即认定属于收购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河道砂石。

处罚依据

违反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

行政相对人名称

余正家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
组织机构代码


工商登记码


税务登记号


法定代表人姓名


居民身份证号


处罚结果

依据《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,经我局开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:

1、没收违法所得砂石款项计人民币3.30696万元(大写:叁万叁仟零陆拾玖元陆角整)上缴财政。

2、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(大写:壹拾万元整)。

3、依法追回已卸载砂石的违法所得计人民币717.4元(大写:柒佰壹拾柒元肆角整)

处罚决定日期

2020/09/29

状态

正常

地方编码

420200

行政区划代码

420200

数据更新时间戳

2020/9/30

公示期限

一年

上传人

黄石市水利和湖泊

备注